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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18〕89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人游天水”活动优惠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4 信息来源: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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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人游天水”活动优惠办法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8〕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人游天水”活动优惠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9日


“天水人游天水”活动优惠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旅游惠民政策,让广大市民畅游天水、了解天水、感知天水,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特制定“天水人游天水”活动优惠办法。
  一、优惠对象
  1. 持天水居民身份证的城乡群众。
  2. 持天水各类院校学生证的学生。
  3. 持本市所在单位相关证件的工作人员。
  二、优惠内容
  1. 全市4A级以上景区(含4A级),门票实行半价优惠。
  2. 全市3A级以下景区,实行门票免费优惠。
  3. 重大节会期间麦积山石窟继续实行半价优惠,其他景区一律免票。
  三、优惠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除外)。
  四、工作要求
  1. 各景区要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 各景区要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服务接待工作,不能因实施半价和免费活动而降低服务质量。
  3. 各单位、各景区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契机,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景区品质和内涵,打造精品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