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函字〔2018〕95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州麦积两区城区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秦州麦积两区城区农贸(社区便民)
市场及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函字〔2018〕95号
秦州区、麦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秦州、麦积两区城区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秦州、麦积两区城区农贸(社区便民)
市场及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秦州、麦积两区城区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两区城区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深入开展两区城区农贸市场、社区便民市场规范化管理和马路市场取缔分流安置工作。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做到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地面清洁整齐,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实现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化。
二、整治重点
整治范围为两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
三、整治时限
整治时间从11月10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具体整治阶段性工作按照下发的方案,由秦州、麦积两区政府自行安排实施。
四、整治内容
重点开展市场内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日常管理、基础设施、马路市场“五项整治”,通过整治,达到设施规范、文明经商、卫生达标基本要求。
(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以治乱、治脏、治差为重点,督促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着力解决市场内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1.市场公共区域。市场内地面整洁,无垃圾、积水、污物,排水畅通,无杂物;墙面洁净,内外墙体立面无乱挂、无乱贴乱画小广告、无蛛网积尘;台面有序,经营摊位柜台上商品出样整齐划一,无残留垃圾、污渍,无破损;通道畅通,人行道、车行道无堆放乱放物品、无乱搭乱建。
2.店铺(摊位)经营区域。柜台(货架)及经营器具摆放整齐,无破损,无污垢,无积尘;垃圾袋装化,禽类宰杀和水产摊位废弃物不落地;铺内门、窗、墙、顶整洁干净,无积存垃圾杂物,无乱搭乱挂,无乱贴乱画。
(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规范市场准入秩序。督促市场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及时办理相关证照,不能按要求及时办理前(后)置审批手续的,限期退市;对生鲜猪肉、禽类等食品经营户必须做到依法登记,亮照经营。对不需要办理证照的自产自销区依法加强管理。
2.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格市场商品质量检查,集中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变质、失效商品销售;市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销售;对屡教不改、不服管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商贩予以清退。
(三)强化市场日常管理
1.做好宣传引导。指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等手段,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件精神、市场管理制度、全域无垃圾等相关规定,明确职责,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制度。
2.充实市场管理力量。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配足配齐管理和保洁人员,实行动态巡查管理和全天候卫生保洁,进一步规范定时冲洗、垃圾日清等制度。
3.健全市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场的日常巡场检查、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安全管理、商品查验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活禽交易管理、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消费纠纷处理、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
4.科学划行归市。根据市场和区域特点,商品科学分类分区,商品划行归市到位,行业标牌统一整洁、醒目清晰。
5.规范商品摆放。商品摆放整齐,治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越位摆设等不文明经营行为,有条件的市场同一交易区商品盛放器具相对统一。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建立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衣着统一整洁;做到食品生熟、货款分开,经营器具、容器、清洁等设备符合卫生标准。
7.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市场经营户及顾客车辆摆放整齐、管理规范,环境井然有序。
(四)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市场内垃圾收运、污水排放、经营设施、农残检测、活禽交易、消防等配套设施,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1.完善市场内经营设施。对破损摊位柜台进行维修,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即“熟食”)经营户应当配置“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设置公平秤,有条件的市场可为经营户统一配置计量器具。
2.完善活禽交易设施。有活禽销售的市场应当按照“三隔离”(即“活禽展示、屠宰去毛、分割销售”过程分开处理)标准设置相对独立、封闭的集中区域,不准在非活禽交易区内宰杀活禽。
3.完善农残检测室。配置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进行销售前抽查检测。
4.完善环卫设施。垃圾房设置合理,定时清理;市场公共区域及各经营摊位(商铺)配备封闭垃圾桶,垃圾袋装化。
5.完善给排水设施。市场内需用水的经营区域供水到位,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淤物。
6.完善其它设施设备。完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及时开展“四害”消杀;完善安保、用电及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取缔分流马路市场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整顿治理。对没有经营场地,暂时无处分流安置的要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规范管理,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
五、职责分工
按照“责任明确、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秦州、麦积两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分别成立综合整治专门机构,明确一名区领导主抓,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综合整治行动。两区住建、公安、工商、商务、食药监、环保、质监、综合执法、市场建设等部门具体实施。集中整治行动中若发现市场主办方、经营者违规行为属于工商、环境、综合执法、质监、食药监等责任部门的执法监管范畴的,履行抄告职责,交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查处。
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市场建设处对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全程督导,督导结果阶段性上报市政府。此次督导结果将作为两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两区政府要依据市上制定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综合整治计划,将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整治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促进措施,调动市场主办方积极性,使整治工作变成综合整治市场的自觉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两区政府要从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增强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管理行动,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健全长效机制。两区政府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适合市场实际情况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行规则,规范市场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市场品位,提高市场综合管理水平,确保治理不反弹。
(四)严格督查考核。要将农贸(社区便民)市场及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当中,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考核较差的市场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及容易反复出现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通报、交办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坚决予以通报并在相关媒体曝光,对严重影响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将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