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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21〕3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天水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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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

《天水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2017年12月13日印发的《天水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管理办法》(天政发〔2017〕130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天水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管理办法》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