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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21〕8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中长期规划( 2021- 2030 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2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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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中长期规划( 2021- 2030 年)》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21—203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天水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21-2030年)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技能甘肃”建设,加快培养一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工巧匠和高素质产业人才,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结合天水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围绕技能人才发展目标,坚持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推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技能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活力得到有效激发。2020年底,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16.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38万人,总量较“十二五”末(13.8万人)增长21.7%。

 ——技能人才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出台《天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天政办发〔2019〕70号)《天水市技术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天人社发〔2020〕219号)等政策措施,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作出整体安排部署,有力支持了技能人才发展。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24.7万人次,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甘肃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技能人才各项待遇得到落实。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科学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和合理增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关心技能人才身心健康,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和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崇尚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入不足。县区和企业用于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较少,难以形成规模保证培养数量和质量。二是高技能人才总量小且分布不合理。高技能人才主要集中在少数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驻市企业,市县企业和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不足。三是职业技能竞赛开展不够。各县区、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赛项较少、覆盖面不够,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辐射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贯彻落实“三新一高”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技能甘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提供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给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壮大创造了新机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夯实人力资源基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国制造和服务迈向中高端,需要培养造就更多的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需要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加快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我市经济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工作的着力点是转方式和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要更多地依靠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本创新来实现,需要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良,能够支撑创新创造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

——培育壮大生态产业对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出了新任务。促进低成本要素投入、高生态环境代价的粗放生产方式向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双轮驱动的集约生产方式转变,技能人才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必须要更快更好地实现产业链人才链的融合发展。

——提高技能人才水平对缓解全市就业结构性矛盾将发挥新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总量相对剩余,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偏少,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聚焦“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目标,按照终身培训、多元评价、提高待遇的总体思路,坚持能力导向、市场导向、问题导向,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向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并重,逐步形成与天水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党管人才,统筹推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力量,通过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分工协作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等,形成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对接需求,终身培训。瞄准劳动者就业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动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改革创新,健全机制。着力破除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政策措施,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为技能人才扎根“陇上小江南”、干事创业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高端引领,整体建设。紧密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天水名匠”“天水工匠”“天水巧匠”,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带徒传技作用,以关键群体突破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30年,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推动技能人才向重点发展产业、向各产业园区、向民营经济集聚,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一是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引导社会资源向职业技能培训领域集聚,形成政府宏观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2021-2030年,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左右。到2025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54万人;到2030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4.08万人。

二是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为龙头,健全覆盖全市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3个国家、省、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30年,全市建成5个左右国家、省、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全市技术能手和其他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5年建成3个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30年,建成6个左右的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技工学校与职业学校整合,力争2030年前打造1所集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能源交通、商务旅游、现代农业、医药康养等一体的“职业技师学院”。

三是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机制进一步发挥。通过制定出台《天水市技术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办法》《天水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天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使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培训机构及个人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和落实,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选表彰、流动机制、激励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打通,技能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

1.支持企业建设平台。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要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将生产岗位和培训中心组成系统的技能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2.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对接全市产业布局和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制定出台发展技工教育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发改、财政部门,利用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技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技工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落实中职学校免学费等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技工学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待遇,深入实施“2+3”和“五年一贯制”的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把技工学校打造成为培养技能人才的蓄水池。

3.推动校企深入合作。企业可选派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与技工院校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将企业需求融入技能人才培养环节,拓展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来源。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市内所有企业需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岗位,原则上每年按企业职工总数2%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推动技工学校围绕全市产业发展结构,顺应产业变革趋势,聚焦“一带一路”、生态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康养服务等急需紧缺职业及特色传统技艺,优化专业设置,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育。到2030年,全市每年培训500名企业新型学徒;建设1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二)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4.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方式,对“两后生”、退役士兵、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的开展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提升岗位技能为目的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以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创业培训;使更多的劳动者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更多的企业职工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更多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每年开展4万人次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5.加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对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组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职工接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行业企业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和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项目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快培养与产业集群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集群。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农业产业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乡土人才。

6.持续推进专项培训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构建充足的线上培训资源,扩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大力开展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广大青年群体的职业技能,打牢技能人才基础;实施农村转移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农村转移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消除农村户籍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推进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升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大力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研修提升和省外培训,为我市“高精尖缺”产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实施“百千万创业人才引领工程”,大力培养创业领域技能人才,以创业带动   就业。

(三)完善技能人才使用体系

7.拓宽发展通道。坚持以用为本,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比例,鼓励企业增加技能等级层次,针对优秀高技能人才探索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改变技能人才职业等级天花板现象,调动广大技能人才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促进技能人才在本职岗位长期稳定工作。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落实国家关于取得职业资格后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技师、高级技师与相应专业的中、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互认互聘制度。

8.促进合理流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跨企业、区域、行业、体制的流动机制,提升技能人才配置效率,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突破,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9.坚持科学评价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点考察技能人才的职业道德,将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贯穿人才评价全过程。鼓励行业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10.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职业标准体系,完善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评价方式。严格落实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目录之外一律不予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开展行业企业自主评价试点工作,由经备案公布的企业等用人单位或第三方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要求,贯通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竞赛结果与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遴选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深化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按照国家准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关规定,考核合格的颁发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11.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制定技能人才差别化评价标准。坚持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相结合、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相结合、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要求,使技能人才评价更加贴近岗位实际。支持企业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在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

(五)健全技能竞赛体系

12.提升竞赛层次。打造技工类通用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技工类特有职业(工种)技能竞赛、岗位业务能力竞赛、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等类目。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及团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办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持续开展天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推动市、县(区)、企业(集团)和各类园区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竞赛体系。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统筹力度,推动形成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和行业企业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相互融通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

13.创新竞赛方式。围绕产业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各类生产、服务类企业发展,在园区、项目和企业职工中开展竞赛活动,促进园区、重点工程建设和企业发展。探索现场竞赛与网上竞赛相结合、封闭竞赛与开放竞赛相结合、技能比武与技艺展示相结合等方式,为“人人成才”提供展示自我、出彩人生、公平竞争、成就梦想的平台。依托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职工技能竞赛基地开展技能竞赛,建立以行业企业冠名赞助的技能竞赛机制,推动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蓬勃发展。

14.转化竞赛成果。健全职业技能效能评估及激励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晋升技能等级制度,对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有效拓展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晋升的渠道。开展竞赛成果转化、标准优化、推广使用等工作,将竞赛中涌现出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广泛在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企业生产中运用。通过竞赛搭建企业与技能人才沟通交流平台,拓宽企业引才揽才渠道,及时发现、招揽、使用技能人才,实现优秀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

(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15.落实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加大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高技能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名额,持续提升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增加高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领军人才评选中的名额,提升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

16.提高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要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稳定就业,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中高技能领军人才的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形成全社会尊重、重视高技能人才的氛围。鼓励和推广以高技能人才姓名命名的先进操作法,大力开展技能成果评选活动,适当增加市科技进步奖推荐名额,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创新创效奖励机制,持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创新创效扶持力度。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领导人员联系服务范畴,通过联系服务,关心高技能人才身心健康,帮助高技能人才安心乐业,扶持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户籍办理、出入境、社保办理、就医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

17.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指导企业深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在基本工资制度基础上,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能人才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能人才津贴水平。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依据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实行年薪制度。鼓励企业为高技能人才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经济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指导、政策保障和组织推进,实现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统筹使用人才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工教育经费等各类专项资金,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合理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投入技能人才培养事业,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推动任务落实。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规划,制定相关产业、区域高技能人才专项发展规划。各县区、行业、企业要将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分阶段、分步骤分解,

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在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行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和跟踪问效,并每年向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报告阶段性实施情况。2025年和2030年,分别开展两次大规模督查评估,对各行业落实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总结。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市加强人才工作特别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以及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浓厚氛围,为促进技能人才成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