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函字〔2022〕17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水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天水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汪小娟 副市长
副组长: 冯 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龙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肖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宏玮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王 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岳林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新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红霞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马小红 市工信局副局长
韦世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赟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智才 市计生协会秘书长
安和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杰 市医保局副局长
任国权 天水海关副关长
安志春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安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 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 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 对全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 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 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 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 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 作。各县区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