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22〕64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认领《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上级设定、本县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10月底前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审改办备案。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科学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实施规范的事项,市、县级主管部门要在其基础上,加强衔接沟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级实施规范并制定办事指南;对于上级暂未制定实施规范和我市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实施规范,做到同一事项全市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务必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本级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展示。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进行。
三、及时衔接调整有关清单
《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其他相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要与市审改办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各类清单及时调整到位。
四、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沟通,做好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在2022年12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全市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五、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具体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审改办和县级审改工作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