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运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运行 > 正文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7-05 13: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实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2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政发〔2010〕72号)精神,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祥林
            副组长:张宏旭、姚海清、陈鸿、辛国俊、吴来虎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经济运行科,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供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履行所管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工作内属于委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委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天水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明确我委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县区和省属通讯、发供电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工业企业、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食盐流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国有出资和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 职责的情况进行业绩考核,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二)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委主要领导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委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配合委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委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科室对职能及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根据各科室职能及业务范围,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委机关安全生产检查。
            经济运行科:负责民爆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存储仓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规划发展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指导企业进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医药食品、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行业及审核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对投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对本科室涉及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装备制造业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机械制造行业、电工电器行业发展规划;对机械制造行业、电工电器行业及审核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本科室涉及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循环经济与节能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能源化工行业、建筑建材行业及审核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本科室涉及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中小企业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指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技术创新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高技术产业中涉及到的专项规划;协调企业推进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
           信息化推进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对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行业及审核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支持、推进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本科室涉及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考评监事科:督促国有出资和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管。
            三、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和督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工作要求
    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委领导、各科室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分工,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要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分管科室、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分管工作和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一并认真研究安排,一并检查落实,一并进行总结。要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转发和贯彻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到县区工信局和企业进行调研和检查等工作时,要注意了解和检查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