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攻坚”行动第六工作组反馈问题隐患的交办函》(天安办交〔2025〕6号)要求,我局对反馈的天水市工业博物馆相关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及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1.储油间柴油油桶处未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5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消防水池水位不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3.0.8.4条规定,消防水泵吸水管未设置压力表,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1.17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3.消防水泵房稳压泵控制柜无IP防护等级,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1.0.9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4.序厅部分感烟探测器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安装位置错误,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2.18条规定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2.1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5.消控室值班记录与实际不符,未如实记录日常故障信息,且消防安全管理人未签字,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6.4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6.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未接电,未投入使用,不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7.1.2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7.地下车库机械排烟管道宽度超过1.2m部分未设置补偿喷头,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2.3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8.展厅内个别室内消火栓箱门被遮挡,无法打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天水市工业博物馆
三、验收结论
经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上述8条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符合验收标准,达到销号条件。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及验收销号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938-6811774
电子邮箱:tgxftk@163.com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