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攻坚”行动第六工作组反馈问题隐患的交办函》(天安办交〔2025〕3号)要求,我局对反馈的秦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及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1.未提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清单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县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工信系统实际,制定并印发《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2025年工作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未组织专家对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整改措施:7月11日,秦安县工信局从移动、电信、供电等单位抽调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秦安县工信系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服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3.未组织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20〕8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市委办〔2019〕15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天安委发〔2021〕7号)精神,秦安县工信局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4.未组织学习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和培训现场会会议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辽阳白塔区“4.29”火灾事故和贵州毕节市黔西市“5.4”游船倾覆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措施:7月11日,秦安县工信局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和培训现场会会议精神。督促县工信局加大学习力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验收结论
经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上述4条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符合验收标准,达到销号条件。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及验收销号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9386811774
电子邮箱:tgxftk@163.com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