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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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ZRXX230509708O | ||
| 标 题 | 异地商转公 | ||
| 姓 名 | 王* | ||
| 手 机 | 184****6783 | ||
| 邮 箱 | 5*******3@qq.com |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5月9日 | ||
| 信件内容 | 首先4.22号出台的政策很好,不用抵押可以直接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可我咨询了一下要把现在的商业贷款还清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我有钱把商业贷款还清还办公积金贷款干嘛?你们是咋想的?那个城市跟咱这一样这样搞?你们说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一个借贷主体不都是国家政府单位难得就没别的办法了就不能搞简单点?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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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信件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中心已于5月10日上午联系您本人,并对目前商转公业务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做出了解答。申请人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商业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由于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为不同的贷款主体,根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先结清商业贷款,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对您的建议我们将进行详细调研评估,学习先进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对接银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简化要件,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 ||
| 处理对象 | 市公积金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5月10日 | ||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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