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物业费提取
1.提取范围:仅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全市范围内名下任意一套住房的物业费。
2.申请资料:无。
3.提取时限: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全年周期申请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4.提取额度:实缴物业费金额。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划转至物业公司账户。
受理时限: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缴纳物业费行为。
(二)住房装修提取(试行期一年)
1.提取范围:仅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的公积金。
2.申请资料:不动产权证、装修合同、购买建材的票据。
3.提取时限:建成15年以上(含15年)的住房装修时仅可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提取额最高10万元。
受理时限: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以后的房屋装修行为。
(三)购买停车位提取(试行期一年)
1.提取范围:仅可提取本人、配偶的公积金。
2.申请资料:购买停车位合同或协议、付款票据。
3.提取时限:在我市范围内新购停车位仅可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提取额最高5万元。
受理时限: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以后购买停车位的行为。
(四)缴纳住房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1.提取范围:仅可提取缴存人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2.申请资料:住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票据。
3.提取时限:新购商品房、二手房缴纳住房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仅可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缴金额。
受理时限: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以后缴纳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
(五)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提取
1.提取范围: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医疗费用结算票据。
3.提取时限: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单次超过5万元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万元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单次超过5万元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3万元;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万元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5万元。
受理时限: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以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行为。
(六)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取范围:仅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的公积金。
2.申请资料:村、社区相关证明、结婚证。
3.提取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每次提取2万元。
受理时限: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以后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形。
(七)提高五县租房提取额度
将五县租房提取每年最高20000元提高至每年最高26000元。提高后全市范围租房提取额度统一为26000元,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八)新增代际互提互助政策
提取范围:新购商品房、二手房的房款,重大疾病医疗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涉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申请提取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的公积金,通过直系亲属间公积金的互助共享共用减轻付费压力。
以上代际互提业务,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需通过我中心官网下载中心(https://tszfgjj.cn/down.do)下载填写《代际互助业务申请表》并提供提取关联人的身份证、银行卡。
(九)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由本人申请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不再办理缴存登记,由管理部统一设立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账户进行管理。缴存人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自主选择按月、按季、半年或全年的缴存周期,缴存方式可随时申请变更,满足差异化缴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