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9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成立,2014年8月正式运行并集中开展业务,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承担着除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任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一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条件,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平台服务;二是依据相关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工作;三是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四是维护交易现场秩序,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五是依法依规保存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音视频资料和见证档案;六是配合相关机构,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内设办公室、评审科、建设工程科、政府采购科、交通水利工程科、土地产权科、信息科、财务科8个职能科室。中心核定编制38人,实有干部职工35人,退休职工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本部分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1.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6.17万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未完成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5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1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5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55万元,占78.20%;项目支出185.59万元,占21.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6.17万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未完成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17万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未完成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27万元,占87.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9万元,占5.51%;卫生健康支出22.50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占4.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75万元,支出决算为85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2.52万元,支出决算为74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未完成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85万元,支出决算为4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正常晋升。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正常晋升。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2万元,支出决算为3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正常晋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3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1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取暖费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为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楼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34.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取暖费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8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评标专家劳务及委托业务服务费”一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足额支付,有效保障了评标评审专家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完成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合理、功能完备,为预算编制了有效参考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后经市财政局复核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对“系统及网络运行维护费”、“交易平台运行保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评价结果如下:1.“系统及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79万元,执行数为2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2.“办公电脑购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3万元,执行数为17.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3.“电路、网络窗口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6万元,执行数为13.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4.“交易平台运行保障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47万元,执行数为45.47万元,完成预算的64.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5.“评标专家劳务及委托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13万元,执行数为83.13万元,完成预算的91.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我中心选取“评标专家劳务及委托业务服务费”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