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天公管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条件,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平台服务;
(二)加强内部和自身建设,依据相关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工作;
(三)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四)维护交易现场秩序,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五)依法依规保存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音视频资料和见证档案;
(六)负责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完善行业评标专家库。
(七)负责对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进行诚信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告知行政监督部门;
(八)配合相关机构、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