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介代理机构行为,提高中介代理工作质量,促进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行为准则。进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从事招标、投标等中介代理业务的中介代理机构,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一、进场资质登记工作要求
按《中介代理机构进场登记指南》要求办理。
二、进场报名工作要求
(一)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必须安排其他人员坐岗,不得在报名时间离岗。
(二)进场报名人员要着正装,不得穿奇装异服。
(三)报名期间不得上网、打游戏、看电影及浏览非法网站。
(四)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窥视他人报名情况。
(五)不得在大厅工作区用餐及吃食物,工作废纸应及时清理,保持大厅卫生干净整洁。
(六)下班后请立即关闭各种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用电设备,对用电设备及线路不得随意改变。
(七)报名期间对市交易中心提供的设施应保持完好,报名结束后应告知交易中心人员对电脑进行检查。
三、项目备案工作要求
(一)按照市交易中心的规定提供项目的各项资料。
(二)认真填写备案表,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三)招标公告要按规定编制和发布,不得有缺漏项。
(四)招标文件依法制作。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不得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内容,各项指标不得存在倾向性。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疑、答疑等发布前需报市交易中心留存。
四、专家抽取工作要求
(一)一般项目在开标前半天抽取专家。
(二)抽取专家时,除监督人员、专家库抽取人员、招标人、公证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专家抽取室。
(三)招标人按规定直接确定的评标专家(指经过行政监管部门批准的特殊项目)应在市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四)中介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到专家抽取室领取专家抽取申请表。
五、开标会议工作要求
(一)进场人员须着装整洁,服饰得体,挂牌上岗,自觉遵守场内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场内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二)开标须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在市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不得提前或无故延后。
(三)中介代理机构须在开标前30分钟派专人到开标现场布置会场,检查开标设施是否完备,做好开标软件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开标由业主或中介代理机构住处。开标时,首先由业主或中介代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开标会场纪律,介绍参加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唱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或征求所有投标人同意,由现场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确认。
(六)唱标过程要在开标会场的投影幕上同步显示,投标报价表要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七)唱标完毕后,业主或中介代理机构立即打印开标记录表,并由唱标人、记录人、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理人)、监管人员等签字确认。
六、评标会议工作要求
(一)中介代理机构应提前做好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开始前,中介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1-3人,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进场工作证进入评标区,无证人员严禁进入评标区。
(二)进入评标区时,必须将通讯工具存放在密码存储柜内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开始前,中介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宣布评标纪律、评标准则、评标办法、回避事项等。
(四)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及中介代理机构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五)评标委员会如需投标人答疑,应当向中介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提出。中介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应于市交易中心和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后组织进行。投标人答疑统一在评标区外的询标室进行,评审专家询标统一使用语音变声技术。
(六)中介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机,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引导意见或暗示,干扰评审专家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力。
(七)评标期间,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未征得市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同意一律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七、评标结束后工作要求
(一)评标结束后,按照规定进行中标公示。中标公示应在开标结束当日或次日发布。
(二)评标结束后20日内提交后期资料,提交的后期资料必须齐全,且按规定加盖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公章。
(三)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市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章,由中介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
八、对相关单位的评价方式
市交易中心根据中介代理机构现场表现行为、代理业务情况及招标单位反馈意见,对中介代理机构进场行为实施评价。每月将评价结果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市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年度评价栏》中进行公示。表现良好的,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本行为准则的中介代理机构以“绿点”标示;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一次,以“黄点”标示;当月违反本行为准则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红点”标示,并将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行政监督、行政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