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立足职能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结合国家、省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与各县区商谈代理协议、交易目录、交易限额、公告发布流程、交易各环节职责等工作。截止2021年7月19日,全市所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已纳入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代理,规范了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为全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四办”要求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前置辅导、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延迟服务时限等相关措施,积极作为,精准施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7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开展政府集中采购交易项目29个,预算金额2996.93万元,中标金额2896.83万元,节约资金100.1万元,同时,根据《天发改价格〔2019〕18号》文件精神,为减轻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经济负担,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代理的采购项目减免场地租赁费和免收代理服务费,截止目前,共减免场地租赁费3.48万元,免收代理服务费约30.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