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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和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3/23 11:03:43 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收费和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等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和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规范[2016]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免费提供电子标书的规定

    凡是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免费下载或查阅,不得收取标书费,不得另行设置其他收费项目限制投标人免费查阅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或查阅服务,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及时加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造成交易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报名及标书下载流程如下(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

1.下载标书。投标人浏览公告,并在公告页面点击“下载标书”,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

2.投标报名。投标人浏览标书后,确定参加投标的,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报名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报名”,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完成报名。

二、严格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

凡是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向评标评审专家支付劳务费。评标评审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计时为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标专家发放除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往返交通费等正常评标费用以外的其它任何钱物。不得违规向评标评审专家以外的人员发放劳务费。

本通知自2016316日起执行,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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