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月1日,市财政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开展了考核工作。
考核采用集采机构自查、监管部门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集采机构就基础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操作、服务质量、遵纪守法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并现场抽取了5个代理项目进行了检查。考核组通过现场听取自评汇报、抽查相关台账及档案资料,对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采购流程较规范、主动靠前服务、提升工作效率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程序,提升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集采机构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以结果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采购绩效,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执业操作,以“互联网+”为导向积极配合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全流程一体化建设,集中采购发挥政策功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