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整合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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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管理,统一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务工作效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警务信息服务。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5年4月17日起,“天水公安交警”今日头条号、“天水公安交警”抖音号,以及“天水卦台山交警”、“天水平南高速交警”、“天水甘泉高速交警”、“天水玉泉高速交警”、“天水新兴高速交警”、“天水兴国高速交警”、“社棠高速公路大队”、“红堡高速公路大队”新浪微博将停止更新并启动新媒体账号注销程序。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后续相关资讯和服务,欢迎您关注“天水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新浪微博,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公安交通管理资讯、交通安全知识等内容。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