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上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情况。
2.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天水市志》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
3.组织《天水市志》《天水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天水大辞典》等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区志和市级行业志、专业志、部门志及厂矿志、学校志、社团志的编写。
5.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县区志和市直各部门志书的编纂报请市政府批准,出版工作;对乡镇街道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进行登记备案。
6.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负责方志馆和天水方志网站建设;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库、方志馆等,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指导天水市地方志学会工作;组织全市方志理论、学术交流;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8.承担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市志编纂科、年鉴工作科、县专志指导科、地情信息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预算收入40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2.46万元。比2019年402.20万元,减少129.49万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结转《天水市志(1985-2010)》出版印刷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71万元,与2019年217.20万元相比,增加20.51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副县级公务员1名;部分职务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项目支出16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2.46万元。与2019年185万元相比,减少150万元,下降0.81%。主要是《天水市志(1985-2010)》出版印刷费尚未支付且为一次性预算经费,当年不再列入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项目支出167.46万元,其中:《天水市地方志工作资料》汇编10万元、《天水年鉴(2020)》编辑、出版、印刷项目18万元。日常业务项目7万元,《天水市志(1985-2010)》出版印刷费等尚未支付132.4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1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11.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9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二)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19年减少0.1万元,下降0.17%。主要是减少接待,厉行节约。预计接待7批次,50人次。
(三)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无变化。
(四)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培训费1.25万元。较2019年增加0.1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副县级公务员1名;部分职务晋升人员工资调整,随之培训费相应增长。
(五)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会议费1.00万元,较2019年减少9.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会议减少。
(六)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机关运行费180.92万元,较2019年增加14.34万元,增长0.09%,主要是《天水市志(1985-2010)》出版印刷费为一次性预算经费,当年不再列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固定资产金额为28.9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1平方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由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记账,我单位不再进行固定资产记账;通用设备35个,价值16.66万元;办公家具123个,价值12.2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无车辆。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0.69万元,通用设备0.5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天水市地方志工作资料》汇编10万元、《天水年鉴(2020)》编辑、出版、印刷项目18万元。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水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3号)精神,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总结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地方志网站、地情数据库建设,建成市方志馆,积极推进县级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研究编纂,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年度绩效目标为:1.总结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编辑《天水市地方志工作资料》。2.按期完成《天水年鉴(2020)》编纂及出版发行工作,启动《天水年鉴(2021)》资料征集工作。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1:
2020预算天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xls
附件2: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20年度业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
附件3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