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上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情况。
2.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天水市志》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
3.组织《天水市志》、《天水市综合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天水大辞典》等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区志和市级行业志、专业志、部门志及厂矿志、学校志、社团志的编写。
5.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县区志和市直各部门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对乡镇街道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进行登记备案。
6.搜集、整理、保存地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负责方志馆和地情资料信息网站建设;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库、方志馆等,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指导天水市地方志学会工作;组织全市方志理论、学术交流;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8.承担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市志编纂科、年鉴工作科、县专志指导科、地情信息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预算收入26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265.5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5万元,与2016年192.2万元相比,增加38.3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退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项目支出35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志》《年鉴》编纂及地情资料信息网站建等。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14.37万元,与2016年182.1万元相比,增加32.27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新增交通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5万元,较2016年增加0.65万元,增加0.27%。主要原因是退休养老金、退休费提标。
医疗保障支出11.02万元,较2016年增加3.82万元,增长53.0%。
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较2016年增加1.45万元,增长10.1%。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共2.0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16年增加0.3万元。预计接待8批次,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拟将现有1辆公车收回。
5.培训费1.29万元,较2016年增加1.29万元。
6.会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三) 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万元年鉴印刷费印刷1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情况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