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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国税局召开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 2012-07-17 16:17
信息来源: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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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天水市国税局召开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特邀省局“税务志”总编、修志办主任张国斌作指导,商讨我局二轮志书复审工作。
目前,《天水市志·国税志》已进入复审阶段。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国税志”编审工作,特邀省局“税务志”总编、修志办主任张国斌为我局志书复审委员会委员。并在复审伊始,举办了由省局专家、市局有关领导、一轮修志成员和二轮修志编辑等人员参加的志书编审工作座谈会,特请张国斌总编来我局就编纂、修改志稿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张国斌总编在听取我局二轮修志工作介绍后,简要介绍了省局二轮修志工作概况,对如何编纂、修改税务志稿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对于撰写志稿中遇到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了阐述:
   一、关于记述要符合志体的问题。一是志书不同于教材、讲义。志书主要是记述某地区、某行业进行管理和革新的情况,反映其历史和现实状况,需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用原理说话,应少解释或不解释原理性的技术内容。二是志体不同于议论文体。要求以客观事实记述事物的发生、发展、结果,不妄加评论和推断,不议论说教,应寓观点于资料之中,寓褒贬于事实之中。三是志书不同于总结。志书重在记实,虽然也要体现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但不能由执笔者总结列出,经验、教训必须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在志稿编写过程中,所依据的材料大多不是志体的记述方法,这就需要按志体的要求进行加工、转换。
    二、关于引用文件的问题。一是要注意文件内容的范围,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政策和规定;二是要注意文件时间角度的转换,要把文件中的规定进行时、将来时转换为过去之事记述;三是要注意各级文件的选用。对根据多级上级的精神制定的文件要简记,避免层次过多,一般写一个层次即可。四是要注意文件题目与内容的处理。志书须用事实说话,力戒只点不记。若文件不重要,资料不典型,则一点也不要记,连文件名也不用提。
    三、关于“横排纵述”的问题。一是要正确理解“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志书“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要求,并非是把每年、每月、每项事件不分轻重主次流水账式记录下来,把逐年的资料罗列起来,无重点,无主次,无归纳综合。志书不是资料汇编,也不是法规汇编。撰写志稿时要抓住大事、要事、转折点上的事,体现大、特、新的特点。将工作、事业发展的主要脉络记清楚,尤其有关事件发端、结束或下限时点的资料,应尽可能搜集并写入志中。二是要注意交叉内容的记述角度。志体要求事以类从,横排纵写,分门别类地设篇、章、节、目,以时为序纵述各类事物的发生、发展状况,难免会有内容的交叉。但各节(目)应紧扣自己的主题,把握好记述的角度。
    四、关于志书的上迄与断限问题。修志是地方性的工作,要与地方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和沟通,按照天水市方志办的要求和本局实际确定志书时限。
    五、关于一、二轮志书的关系问题。一轮志书与二轮修志是继承与借鉴的关系,在此前提下创新、提高。特别要注意搞好衔接,切忌断档。同时,要注意有关税收数据的统计和图片的选用。
    在座谈会上,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军代表局党组对张国斌总编对我局二轮志书编审工作的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指出,方志是记载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它有着自己独特的规范和特点。税务志属于专业志的范畴,撰写志稿不同于其他体裁的写作,既要严格遵守一般志书的编写原则,同时更要注意税务志的编写特点。要求我局修志人员要严格遵守志体规范,反复锤炼志书语言,不断精雕细琢,力求写出高质量的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