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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zrzyj/2024-00066
  • 主题分类: 土地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06-24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 773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甘资测函〔2024〕 28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国省市联动,加强全市测绘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推动形成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抽查“一盘棋”,推进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测绘监管体系,促进测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组织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我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并负责对2024年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我市测绘单位及在本辖区从事测绘业务的单位开展测绘成果监督抽查工作。

三、抽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及在本辖区从事测绘业务的测绘单位测绘成果,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按照检查比例不少于20%的要求,本次共抽取4家单位(附件1)。重点对2022 年以来完成的三维模型、市县级基础测绘、“多测合一”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等成果质量开展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已确定的受检单位,市级监督抽查不再重复抽查。

四、进度安排

2024年6月起,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11月至12月公布市级监督抽查结果。

五、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验,内、外业结合方式。

六、有关要求

(一)测绘资质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本次监督抽查为契机,对照《2024年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2)于2024年6月30日前开展全面自查并认真填表备查。被省、市两级抽取到的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明纪律规范监督抽查。检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保密、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三)及时发布结果强化信用管理。抽查完成后,市局将及时发布抽查结果,并归集到“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信用信息同步到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抽查结果公开和应用。

联系人:马晓飞    0938-8623249

联系邮箱:496031890@qq.com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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