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天国土资发〔2016〕226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1日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54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发〔2016〕87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14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要求,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二、工作目标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结合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职责,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信息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等。
3.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政策法规科以“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录入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为基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执法检查人员业务专长,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的职务、执法证号、执法证有效期、执法类型(范围)等基本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随机抽查时,要结合检查任务、检查内容、业务专长、执法力量等因素,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采取摇号或抽签等方式进行,由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派人现场监督,现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备案。对抽查过程要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每次选定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三)不断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程序
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相关科室将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抽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2.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以及检查任务、检查内容、业务专长、执法力量等因素,抽查工作可以采用实地巡查、档案检查和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被随机抽查对象实施检查,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抽查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并保存好检查过程的影像、图片等资料,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随机抽查对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公开惩处信息,录入诚信档案,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5.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大随机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对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检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结果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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