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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1-18

关于印发天水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659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天水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27        

 

 

天水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

 

为确保基准地价的科学性、动态性,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城镇地价分布规律和地价水平,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等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十三五规划有序实施为目标,以全面覆盖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为关键,着力解决现行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不能准确反映城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有效促进城镇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节约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本次更新工作以土地资源高效节约集约利用为基础,以城市规划发展为依托,对2013年编制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全面更新,完善全市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为政府科学管理土地市场提供重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对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类调查、科学评估。

(二)与时俱进原则。在原有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定级估价基础上,探索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定级估价的思路和办法,形成完整的城镇建设用地定级估价方法体系。

(三)合理衔接原则。在全面总结2013年编制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对土地质量和土地价格产生的影响,从时间、空间、市场供求和宏观调控等多方面综合评定,保证新的地价体系更加完善、合理,切实提高应用价值。

四、工作范围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范围是: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区外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旅游区和正在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制镇、特色镇等用地。

五、工作任务

(一)土地级别更新。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等规定,对全市原有城镇土地级别进行调整。

(二)基准地价更新。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规定,对全市城镇土地级别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评估。

(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体系更新。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结合基准地价更新情况,选择宗地地价影响因素及其权重,建立新的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六、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51—531日),编制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技术单位,安排项目工作经费。

(二)外业调查阶段(201661—731日),项目技术单位组织培训调查人员,依据调查任务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收集、整理、汇总调查资料和有关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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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业处理阶段(201681—930日),全面开展数据分析,图件绘制、文字处理和报告编写工作。

(四)成果验收报批阶段(2016101—20161231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更新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各县对更新成果补充、完善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验收,验收通过的更新成果由市、县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七、提交成果

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应形成以下成果:

(一)文字成果

1.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2.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二)图件成果

1. 土地定级各影响因素作用分值图;

2. 土地定级级别图;

3. 基准地价图;

4. 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样点地价分布图。

(三)电子数据成果

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电子数据资料。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精神,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由于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我市于2013年完成的上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难以满足当前土地市场管理和宗地地价评估的需要,搞好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完善以城镇基准地价为基础的地价体系,作为一件大事,摆上工作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全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统计局、文化旅游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市城区(秦州、麦积)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在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相互支持,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收集资料、组织业务培训,协调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外业调查和成果申报等。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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