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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zrzyj/2024-00123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09-23

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项目主管部门: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评价实施部门: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

         评价机构名称: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

2024年 7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五、有关建议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省、市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改善、防灾减灾的有效途径,扎实开展核查认定、规划选址、安置点建设,持续做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后续扶持,抓进度提效率、抓管理保质量、抓统筹聚合力 ,全力推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提速增效。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分别下发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3年第一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18号)、245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3年第二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58号)、400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2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和预拨2023年第三批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93号),745万元,共计下达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1390万元,完成支付率100% 。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按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户每户补助10万元的标准,2023年秦州区实施搬迁安置167户共计1670万元。截止目前省级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390万元已全部按照。在充分结合区情实际,征求群众意愿,明确安置方式、安置去向、搬迁时限等内容,切实做到到户到房。秦州区2023年生态搬迁167户,其中农户自建20户,存量及商品房安置147户。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加速推进搬迁任务落实,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倒排工期、挂图作业,按时间节点12月底前167户搬迁户均搬迁入住,2024年6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搬迁户信息上传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填报系统,并对工作各个阶段资料进行“一户一档”整理归档,2023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全面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与立项目的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设定情况。该项目周期为1年,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按照避险搬迁工作实施进度,按时支付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到户到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以具体的单项为评价单位,一项一评价,做为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印证材料和数据基础,上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由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统一上报。

(二)绩效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参照《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二)评价对象与范围。评价对象为2023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

(三)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项目单位职能职责、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建设)方案;

4)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文件,结合“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应当突出结果导向,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相关要求,围绕综合性、宏观性和政策性三个层面,紧抓部门履职这一核心要素,符合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权重、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决策(15分)、过程(25分)、产出(30分)、效益(30分)进行评价打分。

1.决策方面

1)项目立项(5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2)绩效目标(5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项目所设的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资金投入(5分)。其中: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资金分配合理性(3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2.过程方面

1)资金管理(10分)。其中:资金到位率(3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预算执行率(3分),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进行情况。

2)组织实施(15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制度执行有效性(9分),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3.产出方面

1)产出数量(10分)。其中:项目完成率(10分),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2)产出质量(10分)。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10分),用以反映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情况。

3)产出时效 (10分)。其中:完成及时性 (10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4.效益方面

1)项目效益(30分)。其中:社会效益(15分),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满意度(15分),反映受益对象满意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4年1月开始收集项目资料,项目负责科室和财务部门共同配合,对取得的项目资料和会计凭证进行梳理、统计,形成了绩效评价的印证材料及数据基础,并根据自评工作规程进行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及分析,填报绩效自评表,并按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按要求完成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2023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综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目标

15

15

100%

过程目标

25

24

96%

产出目标

30

30

100%

效益目标

30

29

96.7%

合计

100

99

99%

主要结论:根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体系评分,项目自评得分98分。

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指标明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合规,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完成及时,质量达标,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群众反响较好。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方面(15分),得分15分。

1)项目立项(5分),得分5分。根据《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责工作组及工作职责》等文件,优先将受自然灾害威胁程度严重区域的群众纳入搬迁计划,经镇村摸底、部门认定,确保搬迁数据真实准确。

2)绩效目标(5分),得分5分。按照要求及项目情况设置绩效目标,用具体的绩效指标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资金投入(5分),得分5分。甘肃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930万元。

2.过程方面(25分),得分24分。

1)资金管理(10分),得分10分。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补助资金到户到人。

2)组织实施(15分),得分14分。本单位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已完成镇、区、市三级验收。

3.产出方面(30分),得分30分。

1)产出数量(10分),得分10分。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涉及167户,目前167户已全部建成并入住,入住率达100%。

2)产出质量(10分),得分10分。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 (10分),得分10分。

4.效益方面(30分),得分29分。

1)项目效益(30分),得分29分。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受益群众对此次项目满意度达到了90%。

五、有关建议

建议加强经办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项目绩效申报、项目监控、项目评价工作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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