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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zrzyj/2024-0011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09-23

2023年省级第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省级第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切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第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评价实施部门: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

         评价机构名称: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

2024年7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七、有关建议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按照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并根据要求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测、规划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等资源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治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用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规划编制、国土变更调查等其他业务支出。

1、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发〔2021〕55号)精神以及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各类重大问题,积极开展了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的编制工作。

2、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转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天资利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5月-2023年底开展分等工作,2023年1月-12月开展定级工作。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为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全面摸清全区范围内现状园林草地的质量分布状况,分析各类园林草地的资源特点,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综合分析影响园林草地质量的自然因素,揭示自然质量的差异,为科学管理园林草地资源、全面掌握园林草地资源质量、建立园林草地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提供基础支撑。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级第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甘财资环【2023】34号)共下达资金99万元,其中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费本次预算39.975万元,实际支付39.975万元,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本次预算59.025万元,实际支付为0万元,在2024年完成了支付。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利用各类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各类生态系统调查监测数据等现有数据,充分调查秦州区生态现状,并从发改、农业、水务、林草、环保等单位以及我局矿管、地环等股室收集涉及数据、图件等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2023年11月9日该规划文本通过区级评审,2024年1月12日市级评审后文本已修改完善并提交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审核。

2、秦州区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主要内容

(1)建立秦州区园地、林地、草地级别;

(2)建立秦州区园地、林地、草地级别基准地价;

(3)形成秦州区园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文件,秦州区园林草地分等工作于2022年底完成并上报省级数据成果。秦州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项目工作于2023年4月启动,12月向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了秦州区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项目初步成果的备案工作,2024年1月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完成了秦州区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项目听证程序,2024年2月市通过了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平衡审查,并于月底再次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了秦州区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在2024年4月份通过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项目技术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组织管理。

1、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于2022年3月13日完成从业单位招标,天水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79.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已拨付从业单位中标价50%计39.975万元,剩余50%待成果提交区政府并印发后拨付。

2、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负责开展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收集、调查、测算、形成分等定级成果。甘肃金土地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秦州区园林草地分等工作于2022年底完成并上报省级数据成果。秦州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项目工作于2023年4月启动,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6月制定技术路线和方法,8月-9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整和外业调查,10-11月形成了秦州区园林草地初步定级成果,12形成了各级别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并开展对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质量检查和意见征询。

2024年1月,按省厅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需按照各县区对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听证。2024年1月19日,对秦州区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组织进行听证,会后上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于2月20日组织完成了全市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审核平衡工作。2024年2月底,完成秦州区园林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成果省级汇缴工作。2024年4月,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项目技术专家评审验收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

1、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完成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

2、完成秦州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最终向省级上报定级成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按时支付项目资金,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了解掌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绩效评价以具体的项目为评价单位,一项一评价。做为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印证材料和数据基础,上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由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统一上报。

(二)绩效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详述绩效评价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等。)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参照《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价对象与范围。

评价对象为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及秦州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

(四)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项目单位职能职责、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建设)方案;

(4)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通过对秦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及秦州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的编制及分等定级成果、结合省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客观评价。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4年1月开始收集项目资料,项目负责科室和财务部门共同配合,对取得的项目资料和会计凭证进行梳理、统计,形成了绩效评价的印证材料及数据基础,并根据自评工作规程进行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及分析,填报绩效自评表,并按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按要求完成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秦州区

2023年省级第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综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目标

   

15

   

14.7

   

98%

   

过程目标

   

25

   

23.7

   

94.8%

   

产出目标

   

30

   

30

   

100%

   

效益目标

   

30

   

29

   

96.7%

   

合计

   

100

   

97.4

   

97.4%

   

主要结论:根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体系评分,项目自评得分97.4分。主要结论: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指标明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合规,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完成及时,质量达标,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群众反响较好。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文件,结合“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应当突出结果导向,围绕综合性、宏观性和政策性三个层面,紧抓部门履职这一核心要素,设计符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权重、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1)决策指标。一级决策指标权重占比15%,项目立项(权重分值5分)、绩效目标(权重分值5分)、投入管理(权重分值5分)3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分配下解6个三级指标(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预算编制),决策指标得分14.7分。

(2)过程指标。一级过程指标权重占比25%,细分资金管理(权重分值10分)、组织实施(权重分值15分)2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分配下解5个三级指标(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等),过程指标得分23.7分。

(3)产出指标。一级产出指标权重占比30%,细分产出数量(权重分值10分)、产出质量(权重分值10分)、产出时效(权重分值10分)、3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分配下解3个三级指标(包括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完成及时性),产出指标得分30分。

(4)产出指标。一级效益指标权重占比30%,项目效益(权重分值 30分)、在此基础上分配下解2个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产出指标得分29分。

3.绩效评价方式和方法

(1)绩效评价方式。绩效评价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根据本次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需要绩效评价工作组到现场采取询问、观察、检查、复核等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非现场评价需要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科学的分析,经过综合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并完成评价报告。

(2)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完成生态修复编制文本、图件数量3项,提交园林草分等定级数据库等成果8项。

(2)质量指标

生态修复编制及园林草分等定级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时效指标

建设数据库完成及时率达到95%,生态修复编制及时率达到95%。

(4)成本指标

成本完成合理性指标,成本不高于99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可控,未出现超预算的现象。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自然资源工作正常运转

(2)生态效益指标

摸清生态质量本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90%。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重要专项规划,具有承接性、操作性、约束性,衔接全区生态保护、水利、水土保持和自然资源利用规划、全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以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针对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突出的生态问题,在划定的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内部和重点区域之间,根据轻重缓急,在时续上统筹安排生态修复任务,提出约束性、指导性、预期性目标和指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增强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秦州建设。

2、通过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形成秦州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示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资源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七、有关建议

建议加强经办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项目绩效申报、项目监控、项目评价工作的培训。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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