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尽处置工作,开展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害评估、险情灾情速报等应急工作,并为县(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指导和协助。
2.编制、实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县(区)做好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负责市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工作,对县(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勘查测绘和数据采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网络建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勘查测绘工作。
5.开展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致灾原因分析、评价和上报工作。
6.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专业监测器材、应急装备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工作。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工作。
8.承担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科。负责中心各项工作事务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审核、收发,会务安排,来文来电处理,印章管理工作;承担中心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和人员考勤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宣传培训、手机APP端工作动态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更新等工作。
调查评价科。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隐患点巡查排查、勘查测量,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风险区划及评估工作;负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专业监测设备异常数据和新增(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动态调查工作;负责整合集成地质灾害排查、详查、风险区划、勘查测量、应急调查等数据,并做好数据库管理、维护、更新,为应急处置提供数据支撑。
监测预警科。负责气象云图接收系统及自然资源-气象会商系统管理维护,开展气象云图观测分析、会商研判、气象数据推送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接收、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应急值班组织、安排、督查工作,对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日常防范、值班值守和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督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做好17处视频监控、638台专业监测设备数据监测、核查工作;负责手机APP端预警信息发布、监测数据核查,并为县(区)及示范社区预警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应急处置科。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场所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组织及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置、灾情统计、致灾原因分析、评价和上报等应急工作,并为县(区)应急处置提供指导和协助;负责应急监测指挥车辆使用、维护、保养,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管理等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235.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减少2.46万元,减少1.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93万元,占83.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万元,占16.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235.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减少2.46万元,减少1.03%。其中:基本支出197.93万元,占83.90%;项目支出38万元,占16.11%。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19.6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75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8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3.7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9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减少2.45万元,下降1.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变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1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8.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共包含1个项目,地质灾害监控视频运行费项目预算38万。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72万元,下降51.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节约型单位,减少培训费用。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7.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节约型单位,减少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277.6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设备127件,价值275.8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4.68万元);家具和用具1.8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4.68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8万元,共包含1个项目,其中地质灾害监控视频运行费项目预算38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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