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做好实施工作;负责征收土地报批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承办划拨出让供地和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费和年租金征收工作;负责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二、机构情况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隶属于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名,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65.987999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65.987999万元。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65.987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791899万元,公用经费5.1961万元。
2021年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其中人员经费60.791899万元。
2、公用经费5.196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二)培训费
2021年培训费0.3816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
(四)事业运行费
事业运行费5.196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15.2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71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49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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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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