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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为: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三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四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五是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决算,含天水市自然资源局本级1家单位。2019年底,我局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324人。年末实有人数行政58人,公务员32人,参公24人,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

二、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3083.4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083.4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9436.35万元,下降9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决算为局本级与下属单位总决算,2019年为因机构改革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决算。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49万元,为地质灾害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尾款,项目实施完成后,于本年4月份已支付项目施工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单位支出为283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2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981.82万元,减少60.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决算为局本级与下属单位总决算,2019年为因机构改革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决算。项目支出198.4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7214.32万元,减少99.47%,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项目核算归入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决算为部门本级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8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436.35万元,下降9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97.74万元,减少64.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7.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238.61万元,减少95.18%。上述资金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门决算填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数据,下属各单位数据自行填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4.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29.15万元,减少7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办公费用。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9.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取暖费,退休公用经费,抚恤金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63.9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49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2.96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行政事业运行等方面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03万元。

1.人员经费64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8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决算2.2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完成年初预算93.75%,较2018年减少0.1万元,减少4.2%,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缩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存量0辆,新增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2.2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1万元,减少4.2%,公务接待共16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缩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36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新增为0辆,国有资产总计486.90万元,其中:专用设备0.0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6.65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48.5万元,通用设备181.66万元。单位价值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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