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基本职能
天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职能是受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矿产资源规划、年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探矿权及采矿权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转让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承担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为独立决算。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执法一队、执法二队、监督审理室4个科室,核定编制24人,实有人数17人,无退休人员。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322.18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322.1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6.80万元,上涨31.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除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及秦岭天水段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之外,又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委托业务费及差旅费增加;2020年我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支出为32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6.80万元,上涨31.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除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及秦岭天水段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之外,又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委托业务费及差旅费增加;2020年我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0万元,增加31.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除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及秦岭天水段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之外,又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委托业务费及差旅费增加;2020年我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0万元,增加31.30%。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用及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秦岭天水段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工作的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18万元。
1.人员经费合计:223.74万元。包含:
(1)工资福利支出172.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5.40万元,津贴补贴:9.52万元,奖金: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13.4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19万元。
2.公用经费合计:98.44万元。包含:
(1)商品和服务支出9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2万元,咨询费:8.70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8.84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委托业务费:50.14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福利费:1.79万元,其他交通费15.35万元。
(2)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存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4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287.66万元,计提折旧130.46万元,净值为157.2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47万元,计提折旧97.25万元,净值为149.75万元;专用设备38.07万元,计提折旧31.29万元,净值为6.78万元;家具、用具等2.59万元,计提折旧1.92万元,净值为0.67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无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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