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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做好实施工作;负责征收土地报批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承办划拨出让供地和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费和年租金征收工作;负责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隶属于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名,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底我局共有在职职工6人,离退休职工0人。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80.8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0.8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上涨36.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的增资。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单位支出为8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增加36.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的正常增资。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4万元,上涨36.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4万元,增加36.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的正常增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2009.52万元,占总支出73.21%;商品和服务支出3.66万元,占总支出4.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占总支出22.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4万元,36.5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金、离退休干部取暖费,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差旅费等事业运行方面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6万元。

1.人员经费7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存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

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无绩效管理。

十、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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