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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zrzyj/2024-0010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01-13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承担秦州、麦积两区城市规划内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登记工作;承办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承担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构建及数据库互联共享、维护更新等技术保障工作;经办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权籍调查科、业务审核科、质检督查科、档案科、信息科等6个科室。我中心编制28人,2022年年底实有人数27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921.89万元,比2022年446.13万元增加475.76万元,增长106.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89万元,比2022年446.13万元增加175.76万元,增长39.4%,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过渡期奖励性补贴、人员经费因正常晋升、社保基数增加等原因较上年有所增加、非税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按要求2022年预算公开未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公开范围;结转结余资金 0万元,比2022年0万元无变化。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921.89万元,比2022年446.13万元增加475.76万元,增长106.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89万元,比2022年446.13万元增加175.76万元,增长39.4%,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过渡期奖励性补贴、人员经费因正常晋升、社保基数增加等原因较上年有所增加、非税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按要求2022年预算公开未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公开范围。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5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47万元,公用经费34.42万元。比2022年预算430.13万元增加121.76万元,增长28.31%,增长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过渡期奖励性补贴、人员经费因正常晋升、社保基数增加等原因较上年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370万元,比2022年16万元增加54万元,增长2212.5%,增加的原因:一是非税增加、二是当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300万元,按要求2022年预算公开未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公开范围。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370万元,为天水市不动产登记市级统建大平台项目300万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公运行经费67万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机房及网络系统维护费3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5.3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4.6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400万元,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按要求2022年预算公开未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公开范围。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

2023年培训费2.52万元,比2022年预算1.5万元增加1.02万元,增加68%。

(三)会议费

2023年会议费0万元,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4.42万元,比2022年预算31.53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9.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9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30.6万元,累计折旧151.94万元,净值178.6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280.1万元,累计折旧139.27万元,净值140.83万元;专用设备原值6.87万元,累计折旧2.28万元,净值4.5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原值43.63万元,累计折旧10.39万元,净值33.24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80万元,累计折旧180万元,净值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纳入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质量评价审核体系的项目共3个,分别是天水市不动产登记市级统建大平台项目300万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公运行经费67万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机房及网络系统维护费3万元。三个项目均通过了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质量评价审核。树立了单位对财政绩效的理念,以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理念深入认识。同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了预算支出责任,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项目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的设置,清楚地了解了项目实施后所要达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其职责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有效的提高了单位自我约束意识及绩效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单位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市级统建大平台项目.doc

  2.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公运行经费.doc 

  3.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4.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机房及网络系统维护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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