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撤销2025-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撤销标的为2025年8月18日完成的2025-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该宗地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伯阳村片区,范围东至现状果园,西至果园,南至G310国道,北至果园,出让面积2829平方米(约合4.24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加油站)。原竞得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天水销售分公司,原成交单价为222万元/亩。
二、撤销依据为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天府复决字〔2025〕58号)决定。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4号宗地原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即告撤销,原竞得人资格及相关权利终止。
四、该宗地将依法重新组织出让,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