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国土资函〔2018〕74号)委托,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8-3号等3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 规划区 总面积 (㎡) | 出让 面积 (㎡)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建筑主体高度(米)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2018-3号 | 4620(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264㎡,规划绿地面积389㎡,规划通道面积146㎡) | 2821(合4.23亩) | 拟出让地块位于麦积区食品厂及镇建二院片区,范围为东至劳动路幼儿园,北至育才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镇建二院(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4.0 | ≤30 | ≥30 | ≤60(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730 |
2018-25号 | 36778(其中规划道路面积832㎡) | 35946(合53.92亩) | 拟出让地块位于秦州区石马坪村(天水塑料厂片区),范围为东至天水供销大厦,北至羲皇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居民住宅(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4.0 | ≤30 | ≥30 | ≤80 | 17000 |
2018-26号 | 5698(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320㎡) | 4378(合6.57亩) | 拟出让地块位于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高家湾村片区,范围为东至天水中医肿瘤医院, 南至高家湾村空地,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羲皇大道(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 | ≤1.0 | ≤40 | ≥20(不得规划集中绿地) | ≤10 | 1200 |
二、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等被我市限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企业的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2018-3号、2018-25号宗地已完成了土地熟化工作,竞买人资格仅限土地熟化投资人。如在挂牌报名期间,土地熟化投资人主动退出,可从土地熟化投资人退出之日起顺延挂牌期限。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报名。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六、挂牌期限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1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2018-3号宗地,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2015—01号规划条件表,为提高该宗土地使用效率,将2011年已出让的1869平方米土地的容积率由3.0提高到4.0。该宗地涉及提高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数额,应按照土地估价机构对出让熟化土地部分评估的市场楼面地价(不含土地熟化成本)直接核算。
(二)2018-26号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竞买人应取得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并具有加气站建设所需的消防、安监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若改变用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出让文件获取人。
(五)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方式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天水市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4楼
联系人:白 茹 杨 波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网 址:http://120.55.244.28/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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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