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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国土告字〔2017〕22号)

发布时间:2017-10-31 | 来源: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 点击数:

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天国土告字〔201722

 

经天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国土资函﹝2017146)委托,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7-12号等2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二、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71110日至201711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报名。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1127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六、挂牌期限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171120日—20171129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2017-12号宗地为天水客机改货机项目用地,现出让土地为一期用地。待该片区土地征收完成后,再出让剩余用地;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该宗地出让后,其抵押融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抵押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两年;天水机场搬迁后,该宗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原出让价格的标准核算剩余年期土地价值并收购储备。在新建机场附近符合规划条件的区域出让等面积用地,土地出让价格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二)2017-16号宗地为确保城市规划的落实,该宗地北侧规划道路未建设完工时,土地竞得人必须保持现状道路(原麦甘公路)畅通。土地出让成交后,宗地北侧规划道路和现状道路区域内土地暂不移交(土地竞得人不得使用),涉及的建筑容积率可纳入宗地内统一计算。

(三)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出让文件人。

(五)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方式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天水市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4

联 系 人:白茹  杨波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tslr.gov.cn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120.55.244.28/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特此公告。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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