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天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0-73号等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 规划区 总面积 (㎡) | 出让 面积 (㎡)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建筑主体高度(米)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2020-73号 | 90536㎡,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2246㎡ | 78290(合117.44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1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1.5 | ≤20 | ≥30 | ≤70(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13000 |
2020-74号 | 36360㎡,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306㎡ | 35054(合52.58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2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商业用地(商业综合体) | ≤2.5 | ≤40 | ≥20 | ≤45(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5000 |
2020-75号 | 27519㎡,其中规划道路面积2941㎡ | 24578(合36.87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3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3.4 | ≤25 | ≥35 | ≤75(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9000 |
2020-76号 | 25023㎡,其中规划道路面积8103㎡ | 16920(合25.38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4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商业用地 | ≤0.9 | ≤45 | ≥20 | ≤10(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3000 |
2020-77号 | 69734㎡,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0038㎡ | 59696(合89.54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6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2.7 | ≤20 | ≥35 | ≤70(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17000 |
2020-78号 | 68067㎡,其中规划道路面积9812㎡ | 58255(合87.38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7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2.9 | ≤20 | ≥35 | ≤80(同时满足机场限高) | 20000 |
二、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商业(设施)用地40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参加出让活动。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及传真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六、挂牌期限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20年8月21日 —2020年9月1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城市规划,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须一并竞买公告中的6宗土地(2020-73号—2020-78号)。
(二)A-1地块须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配建幼儿园须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及管理。
(三)A-2地块内须建设总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建筑面积)的商业综合体,竞得人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土地使用权30年以上(在同一控股股东所属各公司之间转让除外)。
(四)A-6地块须配建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市场一处,配建社区市场建成后无偿交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经营,有关资产一并划转至政府有关单位。
(五)2020-73号—2020-78号宗地开发建设时须与有轨电车设计、建设单位充分衔接,确保有轨电车项目顺利实施。
(六)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出让文件获取人。
(八)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8-8623774
中介机构: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D座11层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321380907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天水市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网址: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tianshui.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特此公告。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