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天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0-115号等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 规划区 总面积 (㎡) | 出让 面积 (㎡)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建筑主体高度(米)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2020-115号 | 39473㎡,其中规划道路面积6576㎡ | 32897(合49.35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3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3.0 | ≤25 | ≥30 | ≤7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9000 |
2020-116号 | 44232㎡(A-4:17980㎡,A-14:26252㎡),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078㎡,(均为A-4地块),配建移交规划公园绿地面积26252㎡,(均为A-14地块) | 16902(合25.35亩)(均为A-4地块)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4、A-14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A-4:商业用地;A-14:公园绿地 | ≤0.9 | ≤45 | ≥5 | ≤2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1900 |
2020-117号 | 30134㎡(A-9:13581㎡,A-15:16553㎡),其中规划道路面积2017㎡,配建移交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6553㎡(均为A-15地块) | 11564(合17.35亩)(均为A-9地块)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9、A-15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A-9:商业用地;A-15:公园绿地 | ≤0.9 | ≤45 | ≥5 | ≤2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1300 |
2020-118号 | 17768㎡,其中规划道路面积1025㎡ | 16743(合25.11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5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商业用地 | ≤0.9 | ≤45 | ≥5 | ≤2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1900 |
2020-119号 | 12241㎡,其中规划道路面积818㎡ | 11423(合17.13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10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商业用地 | ≤0.9 | ≤45 | ≥5 | ≤2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1300 |
2020-120号 | 36086㎡,其中规划道路面积4475㎡ | 31611(合47.42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6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商业用地 | ≤2.6 | ≤80 | ≥5 | ≤45(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4300 |
2020-121号 | 34552㎡,其中规划道路面积6295㎡ | 28257(合42.39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7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3.5 | ≤25 | ≥30 | ≤75(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9000 |
2020-122号 | 56617㎡,其中规划道路面积8488㎡ | 48129(合72.19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8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3.0 | ≤25 | ≥30 | ≤7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14000 |
2020-123号 | 55795㎡,其中规划道路面积8975㎡ | 46820(合70.23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11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3.5 | ≤25 | ≥30 | ≤8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15000 |
2020-124号 | 63062㎡,其中规划道路面积7199㎡ | 55863(合83.79亩) | 拟出让土地位于麦积区花牛镇天水南站片区,东至高铁佳苑小区,南至天水南站,西至赵崖小区,北至羲皇大道,规划条件表附图中A-12地块(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 | ≤3.5 | ≤25 | ≥30 | ≤80(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高) | 7000 |
二、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商业(设施)用地40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参加出让活动。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及传真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六、挂牌期限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20年12月16日 —2020年12月28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鉴于项目用地为产业项目及配套用地,要求整体规划、统一实施。为保证项目规划完整性、严肃性、统一性,本次出让的10宗(2020-115号—2020-124号)建设用地,竞买人需统一报名,竞买本批次出让土地,不接受单宗土地竞买。
(二)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A-14、A-15地块为公园绿地,须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负责统一规划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
(四)A-6地块(2020-120号宗地):
1.该地块内须建设总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建筑面积)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等),竞得人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土地使用权30年以上(在同一控股股东所属各公司之间转让除外);
2.本项目地块内集中式购物中心须按照绿建设计、运营,并在购物中心开业后二年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3.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须具备建设、运营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的实力和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整体持有经营5个(含)以上,地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8.5万平方米且经营时间不少于5年的大型综合购物中心;
4.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持有的5个(含)以上商业项目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五)2020-115号—2020-124号场地内规划设计应以《天水城区相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第五批)》为依据。
(六)2020-115号—2020-124号宗地开发建设时须与有轨电车设计、建设单位充分衔接,确保有轨电车项目顺利实施。
(七)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8-8623774
中介机构: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D座11层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321380907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网址: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tianshui.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特此公告。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