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拟定和监督落实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天水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938-8623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