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按照《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甘资测函〔2025〕1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国省市三级联动,加强全市测绘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测绘资质动态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着力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测绘监管体系,促进测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组织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本辖区市级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上报、发布。
三、抽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抽查。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社保交纳情况、技术装备性能等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承担测绘项目与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一致性情况。
(二)测绘质量抽查。重点对202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测量、实景三维模型、市县级基础测绘、“多测合一”等测绘成果质量开展监督抽查。
(三)测绘安全生产抽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同步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抽查工作,按照《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开展抽查。
四、抽查对象
市级监督抽查对象为本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及在本辖区从事业务的测绘资质单位,抽查比例不少于20%,省级监督抽查已确定的受检单位,市级监督抽查将不再重复抽查。
五、抽查进度
1.2025年6月20日前,编制市级抽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级抽查工作业务培训。
2.7月至9月,开展市级实地抽查。
3.10月至11月,汇总分析市级抽查结果,进行结果确认和异议处理,形成全市抽查工作总结及时向省厅报告。
4.12月,公布市级监督抽查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自查。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2)于2025年6月20日前开展全面自查并认真填表备查。被抽取到的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项目清单及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明纪律规范监督抽查。抽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保密、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三)及时发布结果强化信用管理。在抽查完成后,要及时发布抽查结果,并归集到“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信用信息同步到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抽查结果公开和应用。
联系人:马晓飞 0938-8622102
联系邮箱:496031890@qq.com
附件: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天资地信发〔2025〕9号).pdf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