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尽处置工作,开展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害评估、险情灾情速报等应急工作,并为县(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指导和协助。
2.编制、实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县(区)做好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负责市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工作,对县(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勘查测绘和数据采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网络建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勘查测绘工作。
5.开展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致灾原因分析、评价和上报工作。
6.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专业监测器材、应急装备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工作。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工作。
8.承担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科。负责中心各项工作事务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审核、收发,会务安排,来文来电处理,印章管理工作;承担中心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和人员考勤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宣传培训、手机APP端工作动态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更新等工作。
调查评价科。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隐患点巡查排查、勘查测量,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风险区划及评估工作;负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专业监测设备异常数据和新增(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动态调查工作;负责整合集成地质灾害排查、详查、风险区划、勘查测量、应急调查等数据,并做好数据库管理、维护、更新,为应急处置提供数据支撑。
监测预警科。负责气象云图接收系统及自然资源-气象会商系统管理维护,开展气象云图观测分析、会商研判、气象数据推送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接收、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应急值班组织、安排、督查工作,对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日常防范、值班值守和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督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做好17处视频监控、638台专业监测设备数据监测、核查工作;负责手机APP端预警信息发布、监测数据核查,并为县(区)及示范社区预警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应急处置科。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场所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组织及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置、灾情统计、致灾原因分析、评价和上报等应急工作,并为县(区)应急处置提供指导和协助;负责应急监测指挥车辆使用、维护、保养,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68.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6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3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6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2万元,占14.95%;项目支出1078.76万元,占85.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6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3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万元,占1.35%;卫生健康支出7.69万元,占0.6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1.40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13.94万元,占1.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1.55万元,占8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4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工资正常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7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存比例产生变化。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地质灾害项目竣工。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调入基本工资,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大。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为省级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作变动,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1万元,下降51.2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缩办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7.20万元,本年支出37.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万元, 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做“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业务量增大,培训增加,2022年单位没有培训费预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 ,共涉及资金54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17%。对天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和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值。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和2023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天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6.56万元,执行数为50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了天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项目既定的所有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财政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困难等因素,致使项目资金拨付不能按计划到达实施单位及作业单位。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积极衔接市财政,按计划进度支付项目资金。天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等级整体为优秀。
2.“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2万元,执行数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的年初预订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支付进度缓慢,原因是财政未及时拨款。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积极衔接市财政,按计划进度支付项目资金。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等级整体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天水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1268.37万元,预算执行数1268.371万元,执行率100%,整体自评得分100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评价结果为优秀。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指标明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合规,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完成及时,质量达标,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群众反响较好。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主要原因:业务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项目绩效自评表及整体自评表见附件(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天水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视频监控运行费项目.xlsx
附件3:天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治理工程.xlsx
附件4:天水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