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安排市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23年底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事业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6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35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非必要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8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6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0.36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非必要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非必要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万元,占8.18%;卫生健康支出3.53万元,占4.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77万元,占80.26%;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7.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23万元,支出决算为8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出进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非必要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基础绩效奖加入每月工资,工资基础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出进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73.37%,2023年单位业务量较2022年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0%,2023年单位培训费与2022年相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类目标值,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虽然未开展项目自评工作,但开展科部门整体绩效评估价工作,对财政拨款进行全面额评价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评价结果为优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问题为项目拨款进度缓慢,原有为财政未拨项目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对接市财政,尽快支付资金。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85.68万元,预算执行数85.68万元,执行率100%,整体自评得分100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评价结果为优秀。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指标明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合规,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完成及时,质量达标,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群众反响较好。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主要原因:业务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1: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xlsx
附件2: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整体自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