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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2-05 | 来源: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点击数:

张凤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麦积区渭滨北路68号渭水园小区B8幢3单元2层20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为:甘(2021)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09310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申请遗失补发,原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凤英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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