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5年第一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天国土资矿评告〔2015〕01号
根据《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根据《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登记备案的通知》(天国土资发[2015]4号)文件,已于2015年2月15日前在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登记备案,且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评估机构。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先将报名表和承诺函传真至我局,再以信函方式邮寄以下报名材料,到达的时间以天水邮戳为准。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先传真报名表和承诺书,后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函原件)
四、时间安排
1、4月9日—4月13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4月14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3、4月15日—4月19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4、4月20日公开摇号,确定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
5、4月20日,在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公布摇号结果。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清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及清水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天水市国土资源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天水市国土资源局9楼902室)
邮 编:741000
联 系 人:惠耀龙
电 话:0938-8620042
传 真:0938-8623382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点击下载]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