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6: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目标: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实行三合一编制,严格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二是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的要求,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公示的重要内容和抽检的重要方面,要求企业如实填写,管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年初,按照省厅的安排,督促列入公示范围的矿山企业全部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基本齐全;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在公示系统抽取确定了核查对象,对19个矿业权开展了的实地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现的问题已督促矿山企业整改完善。三是督促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与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要求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的内容开展恢复治理任务。四是按照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要求,9月11召开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全市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配合调查编制单位按照技术要求和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对调查的矿山进行重新核实和统一,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五是针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结合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信访反映的问题,在征求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安监、公安、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天水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环境保护管控长效机制》。明确细化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八个部门的主要职责,进一步加强了涉矿企业准入管理,强化落实了矿产开发区域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为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奠定了基础。并以天国土资发〔2017〕72号文件印发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并下发到了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六是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了彻底摸清自然保护区内的矿权设置情况,我局组织人员与环保、林业、畜牧、风景名胜区等管理部门进行了衔接,调查收集了全市各类保护区的基本情况、数据信息等资料,向市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畜牧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等各类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发了要求准确提供保护区坐标的函,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保护区的范围、坐标及红线控制区域,并要求各县区在认真调查核实各类保护区范围的基础上,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保护区内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在充分摸清保护区内矿业权设置的基础上,参照省上制定的退出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区别情况、先易后难、稳妥审慎”的退出方案,分步推动解决。我局安排对全市各类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全部下发了《停工停产通知书》,全面停止了保护区内矿权审核审批事项。七是我局积极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衔接调整县区关于建设大型采石企业的方案,全力扶持各县区建设1—2家规模化采石企业,督促县区加快《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预审进度,结合各县区建设大型采石企业的实际需求,对县级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增加拟设了符合建设大型采石场的采矿权,为大型采石企业的建设保障了资源。对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矿产资源全部纳入规划禁采区,不得在保护区内新设矿业权。按照环保、安监、水务等各部门对采石企业管理的规定,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全面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逐步关闭,逐步清理取缔采石规模小、环保设施差、生态破坏大的违法违规矿山企业,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继续巩固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任务,分年度抓好没有完成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继续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进度,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二是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保护区内矿权清理工作,积极协调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准确保护区范围坐标,全面彻底查清全市保护区内的矿权设置情况,分类整改,完成保护区内矿权退出工作。三是督促县区政府建设大型采石企业。全面指导县区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大型采石企业。逐步关闭不符合环保条件和地质环境破坏性较大的小型采石企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620042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