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及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以下不动产已被依法收回或拆除灭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后我中心将依职权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
房屋所有人 |
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天水市北道区电影管理站 |
天国用(1999)字第北0083号 |
天水市麦积区健康巷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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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水民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天国用(2008)第麦008号 |
天水市麦积区健康巷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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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水市麦积区乡镇企业管理局 |
天国用(2007)第麦71号 |
天水市麦积区健康巷6号 |
证书已公告作废 |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