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
划拨土地住房及出让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金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9-23 | 来源: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点击数:

各位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两区划拨土地住房及出让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业务,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甘肃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0年10月起,在办理划拨土地住房及出让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手续时,我中心将同步收缴土地收益金,收费标准为房屋完税评估价的1%。

申请人在办理划拨土地住房及出让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手续时补缴土地收益金后,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栏将标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已办理划拨土地住房及出让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但未补缴土地收益金的权利人在下次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再补缴土地收益金。

如您对收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38-8239027

特此通告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650号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41000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网站标识码:6205000002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