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予以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7号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联系方式:(0938)8239027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00361号 | 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3幢、6幢、9幢、10幢 | 市政府(天政土让字〔2020〕5号) |
2 | 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00363号 | 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11幢至14幢 | 市政府(天政土让字〔2020〕5号) |
3 | 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00365号 | 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15幢至18幢 | 市政府(天政土让字〔2020〕5号) |
4 | 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00368号 | 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19幢至22幢 | 市政府(天政土让字〔2020〕5号) |
5 | 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00371号 | 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23幢、25幢、26幢、27幢 | 市政府(天政土让字〔2020〕5号) |
6 | 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00373号 | 天水春成锅炉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28幢 | 市政府(天政土让字〔2020〕5号) |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