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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2 | 来源: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 点击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

反馈问题: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良好局面。

整改时限: 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2017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时,均要求矿山企业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三合一方案,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审查,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完善后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监管,引导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对不按规定进行矿山生产建设,不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将其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向社会公示。

二是严格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实地核查制度,开展对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落实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强化信用约束的监管威慑力。2017年以来,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勘查、开采活动且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人,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每个年度均指导其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名称、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矿山储量年报及矿产开发利用统计报送情况等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向社会公示。随后,由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聘请地勘单位专家组成核查组,对随机确定的抽检名单开展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中发现矿业权人存在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等情形的,我局按程序申请将其列入异常名录。2017年度,公示探矿权96个、采矿权89个,实地抽查矿业权23个;2018年度,公示探矿权65个、采矿权67个,实地抽查矿业权25个;2019年度,公示探矿权45个、采矿权78个,实地抽查矿业权25个。公示率均达到98%以上。

三是督促县区政府积极开展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7年以来,根据矿山位置、自然条件、地质环境破坏实际,突出“三区两线”内重点区域整治,各县区组织开展了秦州区皂郊镇峡门村后沟采石场、麦积区罗家沟陇南恒泰两旦河沟采石场、武山县四门镇周家沟采石点、清水县永清镇转头山无主采石场、清水县鑫盛采石厂建筑用石料矿、张家川县胡川镇三力商砼采石点等22个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工作。

四是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启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按照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安排,2017年9月,我市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委托地勘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水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及《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2018年12月,市级规划由市政府办以天政办发〔2018〕256号文件印发,县区级规划由县区政府发布实施。按照《规划》,各县区已启动了治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督促各县区政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科学合理、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和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规划》到2022年底得到有效实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查许可、勘查开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5月,我局向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印发《天水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环境保护管控长效机制》(天国土资发〔2017〕72号),在采矿权登记、矿山环评、安评、林地手续审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细化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草、水务、公安、工信等部门的主要工作要求,强化涉矿企业准入管理,为全市矿山生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是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商业探采矿权限期退出。2018年,我市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启动。按照“全面清理、依法有序退出各级各类保护地内已设矿业权”工作要求,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叠加保护地和矿业权坐标比对、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全市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内的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查明全市涉矿保护地23个,保护地内设置矿业权56宗(探矿权38宗、采矿权18宗),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水市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置矿业权13宗:探矿权11宗、采矿权2宗)。根据省市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处置办法,我局不折不扣严格落实退出要求,积极跟进学习新政策新精神,指导县区“一矿一策”准确界定合理退出方式,协调动员督促矿业权人履行退出义务,紧盯不放持续推动难点堵点问题彻底解决,至今年9月中旬,56宗矿业权退出工作全部分类处置到位,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予以销号,注销和扣除的矿业权全部从保护地撤离了人员设备。

七是推动砂石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扶持各县区建设一批规模化采石企业。在砂石资源采矿权投放中,我局积极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交通物流条件和采矿权设置现状,坚持按需设置、坚持依法依规审批,着眼于砂石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在全市区域内做好相互衔接、统筹布局,按照确保市区周边3至4处、县城周边2至3处采区的要求,大力推进大中型采矿权出让,发展大型砂石料矿山项目。2018年以来,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及时掌握本地区砂石资源需求情况,处理好采矿权数量和生产规模之间的关系,结合出让计划,合理配置和有序出让砂石资源采矿权,组织出让砂石料采矿权17个,近90%为大中型矿山,平均开采规模75万吨/年,华建、东方鑫永等企业已成长为我市集矿山开采、砂石骨料加工、科研开发于一体的砂石行业龙头企业。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8-8620042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市自然资源局902室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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