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 来源: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点击数:

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要求,我中心在办理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如您公司是小微企业,您在签订《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后,我中心将对您申请的登记业务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如您是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特此通告。

 

附件1: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650号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41000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网站标识码:6205000002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