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2022年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资测函〔2022〕32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测绘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推进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测绘监管体系,促进测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并负责对2022年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我市测绘资质单位及在本辖区从事业务的测绘单位测绘成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及在本辖区从事业务的测绘单位测绘成果,按照检查比例不少于20%的比例,本次共抽取3家单位(附件2)。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对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乡村规划编制测绘项目、“多测合一”测绘项目成果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2年5月起,10月14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为强化资质单位测绘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测绘质量管理水平,将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持续改进,是否有效运行等;
(三)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抽查1项2020年1月后实施,并已完成的项目;不具备抽查条件的,选取测绘项目检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四)测绘项目“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情况;
(五)测绘标准使用的符合情况: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使用的符合情况;
(六)测绘仪器和设备检定情况。
五、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验,内、外业结合方式。
六、检查程序
(一)测绘资质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本次质量监督检查为契机,对照《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1)于2022年5月25日前开展全面自查并认真填表备查。被抽取到的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认真细化做好检查实施。检查小组在3个工作日前下发《2022年天水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通知单》(附件4)通知被检单位,检查当日对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情况逐一进行内业检查,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选取测绘项目进行外业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根据《2022年天水市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表》(附件3)各项检查结果对各受检单位做出综合评定,现场组织会议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下发《2022年天水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附件5),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并报送纸质整改资料。
(三)及时发布结果强化信用管理。检查完成后,市局将及时发布检查结果,并归集到“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信用信息同步到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检查结果公开和应用。
七、其他要求
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保密有关规定。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市、县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人:马晓飞 0938-8623249
联系邮箱:496031890@qq.com
附件1: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
附件2:2022年天水市测绘成果监督检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附件3:2022年天水市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表
附件4:2022年天水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通知单
附件5:2022年天水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4日